信用狀代償業務帶來了極大的發展機會

國家外匯管理局自2010年開始放寬對境內機構跨境信用狀代償的管控要求,對擔保人的主體資格、擔保額度、被擔保人的資信情況、擔保的操作流程等逐步放寬,明確了多種信用狀代償、外保內貸、物權擔保等多種擔保模式及實施細則,2014年更是人幅簡政放權,將信用狀余額管理改為事後登記,給商業銀行信用狀空額轉現業務帶來了極大的發展機會。